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請貴會轉知所屬會員,倘有民眾持臺中市北屯區「潘奇威診所」潘奇威醫師於民國108年11月26日至109年5月25日期間開立之各級管制藥品處方箋,請勿調劑,並請儘速通報當地衛生主管機關及本署知悉,請查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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