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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旨
「公告『 強生 易速寧錠(內衛藥製字第000457號)』及『嘉林 佑寶錠10毫克(衛署藥製字第042139號)』藥品之製造業者,應自本公告日起六個月內收回市售品,醫療機構、藥局及藥商並應予配合相關回收作業。」業經本部於113年7月11日以衛授食字第1131407685號公告發布,請轉知所屬會員,請查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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